(三)推动金融创新,优化产业投融资环境。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规律,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和优化投融资环境,通过资金链引导创业创新链,创业创新链支持产业链,切实增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撑能力。
加快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完善创业投资机制。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鼓励和引导产业、创业和天使基金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扩大政府引导基金规模,优先支持设立集成电路、储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支持民间资金、社会资金参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并购重组、技术改造升级等。
积极引导金融资本投入,创新科技金融服务。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财政贴息等扶持政策,促进金融机构加大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建立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仓单、应收账款抵质押、保理等业务。支持和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和利用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债券发行、股权私募、租赁等方式直接融资。积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服务,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本投入的多层次担保体系。
(四)积极扩大应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抓好应用示范项目和关键技术示范工程建设,促进创新产品的规模化应用,鼓励和支持商业模式创新,强化消费市场培育和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有效地扩大市场应用,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惠民工程,拓展市场空间。争取申报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试点、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城市、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等。积极组织实施宽带中国、智能制造、材料换代、卫星应用、新型健康技术惠民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建立完善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积极促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
推动创新产品应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采用首购、订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积极推进重大装备应用,推动新产品在物联网、新能源汽车、LED照明、绿色建筑、海水淡化、北斗应用、太阳能光伏、储能电站、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等领域规模化应用。
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扩大市场应用领域。在城市政务、社会、经济、基础设施和环境等各个领域,加快推进信息的公开共享。鼓励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进一步提高城市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深入推进物联网在交通、公共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农业生产等重点领域创新服务模式,培养公共安全、城市交通、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重点区域及行业的典型,扩大市场应用领域。
开展协同制造示范,促进两大优势产业融合发展。以智能工厂为发展方向,广泛推进智能制造生产模式,组织实施协同制造示范项目,在汽车、机械、飞机、造船、复合材料和输配电装备等典型领域,建设自动化、智能化的关键工艺和工序生产线,在汽车发动机、机械、石化和消费类电子等急需提升的产业,建成一批示范性的数字化车间(工厂)。培育一批从事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工程的集成商,带动机器人、传感器等上游产品,提升大连典型领域制造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端装备制造业融合发展。
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拓展军民两个市场。结合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发挥军工科技产业辐射带动作用,组织一批关键技术联合攻关,促进军地科技协同创新。围绕军民两用船舶制造、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培育发展军民融合优势产业。实施军民融合重大工程项目,搭建平台对接军工市场,推动军民产业融合发展。
加速新业态集聚,促进新型商业模式融合发展。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促进研发服务、信息服务、创业服务、技术交易、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高技术服务业发展。鼓励发展互联网教育、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医疗等“互联网+传统服务业”的新业态。在节能环保、新能源应用、新能源汽车推广等领域,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有利于扩大市场需求的专业服务。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现代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等新型商业模式。
(五)深化对外开放,推动产业国际化发展。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建设中韩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国家级金普新区和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有利契机,广泛开展高技术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引智引资,有针对性地研究有利于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政策措施。
推动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境外开展联合研发和设立研发机构,在国外申请专利。支持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在海外建设科技和产业园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债券等多种方式融资。支持企业通过并购海内外科技型企业,获得国际先进的高技术产品、专利技术和品牌,支持企业境外注册商标,开拓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点产品、技术和服务的国外市场,培育国际品牌。
加强高端项目引进,吸引海外创新资源。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链,全力推进大项目、好项目的引进和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创业投资和融资租赁,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境内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在大连设立研发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研究机构合作申请政府科研项目。
推动区域产业合作,开拓新的合作领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推动重点区域开展中国-以色列高技术产业合作的通知》,推进高新区与以色列围绕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以及创业风险投资等领域,搭建技术转移和交易平台、科技孵化平台、投融资平台和人才平台等,广泛开展科技、人才、资本、管理等方面的国际合作,建设全国中以科技合作的先进区。积极促进大连与日、韩、俄三国的深入合作,探索开展与英、加等欧美发达国家的国际科技合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推进体系。加强产业的规划和引导,落实相关办事机构,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意识,不断完善重点工作协调机制、重点任务落实监督机制、重大问题研究机制,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组织保障和科学的决策机制。
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健全完善工作推进体系。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采取联席工作协调会、年度调度会等形式,制定发布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合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立全市跨部门、跨地区的统筹协调机制,设立联络员,开通微信群,对接国家和省级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强对企业面临困难的搜集梳理和重大问题、项目的沟通协调工作。
加强产业联盟建设,建立跨领域多功能服务平台。发挥“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联盟”作用,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整合资源、推进项目,促进相关的科研机构、产业协会、创新联盟等交流与合作。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服务机制,跟踪分析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重要政策、发展趋向、关键技术、竞争态势、市场信息等,定期发布分析报告、专题调研报告、年度分析报告,为企业战略决策提供参考和指导。
开展统计监测调查,建立任务落实监督机制。加快研究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指标体系,淡化生产规模总量指标,突出结构性效益指标、低碳指标。同时,创新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将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目标任务有机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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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联盟参与央地合作交流,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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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联盟——中日发展合作促进中心负责人出席中日产业合作服务创新平台筹建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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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大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高端装备制造业对日合作对接交流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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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出席 “2019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 (大连分会场)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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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携手监事长单位 —大连赛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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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校企沟通交流,促进共同发展 ——辽宁师范大学部分师生走进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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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副理事长单位码头网联合大连海事大学申请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成功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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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18年度大连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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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办: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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