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办高技〔2017〕12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区域创新能力建设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国区域创新能力建设水平,按照《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0〕245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发改高技〔2015〕1303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高技术产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7〕1051号)等部署和要求,我委拟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编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方案,并进行严格审查、择优推荐。每个省、区、市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数量不超过3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所在省市可申报5家(其中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原则上不少于2家)。
二、拟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于2016年9月20日前批复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且省级政府已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或有明确的财政资金安排计划。
(二)所在产业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明确的范围,能为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中心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中心拥有的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科技计划或行业标准制定任务。
(四)拟申报单位需围绕本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至少与1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立长久合作共建机制。
(五)同一个承担单位(法人)只能申报1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三、请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通过审核的方案(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专家论证意见一式2份报送我委,并填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见附件),另附电子版光盘。专家主要对组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必要性、合理性,中心承担单位是否具备承担中心建设的基础和能力,中心所属领域是否符合要求,中心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方面进行论证。
在你们组织专家论证、审核、申报的基础上,我委将按程序对方案进行合规性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进行命名。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方案编制提纲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7年7月24日
2023-10-26
2023-10-09
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联盟参与央地合作交流,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7-13
2023-03-29
2023-03-21
2022-08-26
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联盟——中日发展合作促进中心负责人出席中日产业合作服务创新平台筹建工作会议
2022-07-22
中日(大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高端装备制造业对日合作对接交流会召开
2021-07-09
2021-02-08
2020-08-18
2019-12-20
2019-12-20
2019-08-09
2019-06-18
2019-06-18
2019-06-14
联盟出席 “2019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 (大连分会场)签约仪式
2019-06-14
联盟携手监事长单位 —大连赛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承办
2019-06-14
2019-06-04
2019-05-31
加强校企沟通交流,促进共同发展 ——辽宁师范大学部分师生走进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联盟
2019-04-16
2019-03-27
2019-02-28
联盟副理事长单位码头网联合大连海事大学申请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成功获批!
2019-02-26
2019-02-26
2019-01-24
关于公示2018年度大连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单位的通知
2019-01-16
2019-01-07
2018-12-18
2018-12-13
主管: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办: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联盟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1706 电话:0411-66873833 邮箱:DL6687383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