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3 文化市场主体培育 |
中小微文化企业扶持: 加大对中小微文化企业和文化领域创业者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支持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解决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困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在全国确定一批具有一定产业集聚效应和特色的文化产业园区,通过规划管理和创建,形成一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发展特色鲜明、创新能力突出、产业集聚度高、配套服务完善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建设:完善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建设的顶层设计,促进产业融合和协同创新,显著提升区域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水平和辐射带动能力,推进北京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服务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支持在区域内积极探索文化产业政策落地方式方法和举措创新。 |
(四)扩大有效供给,更好满足需求
扎实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供给带动需求扩展,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方式,优化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结构,提升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1.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生产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引导文化产业工作者和文化企业坚定文化自信,自觉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升文化产品的内涵和质量。鼓励深入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育精品意识,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符合世界进步潮流的文化精品。坚持把价值取向、艺术水准、受众反应、社会影响等作为主要指标,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
2.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推动文化资源活起来,以中华美学精神引领创意设计,把传统元素与时尚元素、民族特色与世界潮流结合起来,创作生产更多优秀原创文化创意产品,扩大中高端文化供给。鼓励文化文物单位和社会力量深度合作,创作生产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适应市场需要、满足现代消费需求的优秀文化创意产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文化内容形式、传播手段创新,提高文化创意产品原创能力和营销水平。加强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创作与供给。
3.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方式。大力开发适宜互联网、移动终端等载体的数字文化产品,促进优秀文化产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引导文化企业提供个性化、分众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积极推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文化服务模式。积极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鼓励企业采用个性定制、精准营销、社群共生、网络共享等模式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
4.加强文化品牌建设。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提升品牌培育意识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积极培育拥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文化企业品牌和文化产品品牌。实施文化企业品牌建设行动计划,显著提升文化品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文化品牌智库建设,推动建设一批文化品牌实验室,支持和规范有关机构研究发布相关文化产业品牌排行榜。
5.振兴传统工艺。鼓励传统工艺从业者、企业、行业组织和相关单位坚守工匠精神,加强质量意识、精品意识、品牌意识和市场意识,改进设计、改善材料、改良制作,全面提高传统工艺产品的整体品质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和支持个人及相关单位激发创造活力,立足优秀传统文化,结合现代生活需求,丰富传统工艺的题材和产品品种,使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广泛应用。鼓励有条件的个人、单位和地方注册产品商标,培育有民族或地方特色的传统工艺知名品牌。鼓励各地搭建平台,将传统工艺品的设计、生产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文化旅游等有机结合。
专栏4 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 |
文化创意产品扶持计划:落实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政策措施,加强示范引领、平台搭建、展示推广,广泛调动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文化文物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积极性。稳步推进试点工作,鼓励大胆探索创新。 文化企业品牌建设行动计划:依托文化部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文化品牌服务平台,加强文化品牌宣传,加快文化品牌数据库建设。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品牌文化企业,打造系列文化品牌和服务。加强文化企业品牌管理人才培养。 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面向全国征集优秀设计、音乐等创意作品和人才,并予以扶持,建设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库。依托重点文化产业展会、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等平台,加强对优秀作品和人才的宣传推介,促进市场对接和成果转化。 |
(五)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拓展发展空间
适应和引领个性化、多样化的文化消费发展趋势,稳步推进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改善文化消费条件,释放文化消费需求,挖掘文化消费潜力,建立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的长效机制。
1.改善文化消费条件。加强文化消费场所建设,推动区域文化中心、文化街区、文化广场、小剧场、文艺演出院线等文化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大中城市建设文化娱乐综合体,鼓励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文化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加强文化消费项目的拓展和创新。鼓励企业、机关、学校的文化设施通过合理方式面向社会开放。开发文化消费服务平台和文化消费信息数据库平台,完善文化消费综合信息服务,加强文化消费监测分析。积极开发新型文化消费金融支持和服务模式,创新文化消费信贷产品,进一步提高文化消费便利化水平。
2.释放文化消费需求。充分发挥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形成若干行之有效、可持续和可复制推广的促进文化消费模式。鼓励各地结合举办已有各类节庆、展览等活动,形成一批主题鲜明的文化消费活动品牌,营造积极健康的文化消费氛围。通过政府购买、税费补贴、积分奖励等多种手段,激发群众文化消费意愿,培育文化消费习惯,提高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能力。鼓励在商业演出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和优质产品,促进数字文化消费。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文化消费市场。
专栏5 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 |
促进文化消费计划:扩大试点范围,总结评估试点情况,形成若干行之有效、可持续和可复制推广的促进文化消费模式,研究提出扩大文化消费的政策措施。对文化消费数据进行分析利用,发布文化消费指数,引导文化企业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逐步建立促进文化消费的长效机制。 |
(六)健全投融资体系,激发投资活力
进一步拓宽社会资本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健全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完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机制,着力解决金融服务有效供给与文化产业发展实际需求间的矛盾。
1.拓宽社会资本进入领域。积极推广文化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艺院团等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参与重大文化项目和设施建设。用好各类型政府投资工具支持文化产业。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各项政策措施,社会资本投资符合国家重点扶持方向的文化行业门类和领域,可给予扶持。
2.创新融资方式。创新文化产业融资模式,推动文化资源与金融资本有效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开发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文化金融产品。积极探索文化资产管理、文化产业融资租赁、文化保险等业务创新。鼓励发展文化金融专营机构、特色支行、文化类小额贷款公司等专业化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直接融资,进一步扩大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和债券融资规模。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股权融资。引导面向文化领域的互联网金融业务规范发展。
3.优化融资服务。开展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工作。支持各地建立文化金融服务中心。积极推进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确权、登记、托管、流转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文化产业特点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广无形资产评估、流转和抵质押融资,完善文化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和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完善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建立文化产业融资担保、保险、版权质押等投融资服务体系,构建多层次文化企业投融资风险补偿分担机制。
专栏6 健全投融资体系 |
文化金融创新工程: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文化产业特点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广无形资产评估和质押融资,逐步健全文化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和融资信用担保体系。支持文化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研究设计“文创债”,扩大文化企业债券融资规模。 文化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推广实施文化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征集适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文化项目。科学选择运营模式,认真做好评估论证,择优选择社会资本,加强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切实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示范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案例,助推更多项目落地实施。 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选择部分文化产业发展成熟、金融服务基础较好的地区创建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发挥地方政府主体作用,探索建立文化、金融、财政等多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引导和促进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搭建文化与金融合作服务平台,优化文化与金融合作政策环境。 |
(七)加强科技创新与转化,提供发展支撑
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加强文化产业领域重大科技创新,着力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文化产业领域的集成与应用。
1.增强文化科技创新能力。围绕文化产业发展重大需求,运用数字、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新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提升文化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研发水平。支持数字文化资源开发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加快文化产品数字化、协同化步伐,加强文化领域重要装备、工艺、系统、技术平台等相关研究。加快文化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增强文化行业标准化意识,提升标准化应用水平,构建文化行业标准规范体系。探索建立文化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建立文化科技创新联盟及区域性文化科技协同创新平台,认定和建设一批文化部重点实验室。
2.促进文化科技成果转化。完善文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技术转移和科技项目成果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文化生产力。建立健全舞台设备质量检测体系,提高文化科技装备国产化水平。完善文化科技成果统计,强化成果转化服务。
(八)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优化发展环境
进一步完善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加强文化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监管体系,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利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文化安全,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1.完善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加快文化产品市场建设,加强内容建设,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文化市场业态,丰富产品供给。鼓励各类企业依法从事传播渠道建设,支持发展电子票务、演出院线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建立互联互通、安全高效的文化产品流通体系。发挥各类信息网络设施和平台的文化传播作用,提升文化产品传播数字化、网络化水平。消除地区和行业壁垒,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促进文化要素在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中高效流转,提高文化资源配置效率。加强人才、技术、信息、产权和中介服务市场建设,支持版权代理、文化经纪、评估鉴定、担保、推介等文化中介机构发展。
2.健全文化市场监管体系。以文化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为基础,以信息公开为监督约束手段,以警示名单和黑名单为基本制度,以行业协会开展信用评价、分类评定为辅助,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协同监管机制。积极探索适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特点的监管方式,既要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又要审慎有效、防范风险。以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表演等市场为重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加强网络表演市场日常巡查,加强对网络表演者的信用约束,指导行业协会加强内部监督和行业自律。加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明确文化市场安全生产职责。加强以案件为导向的执法培训,提高综合执法队伍执法办案能力。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强重大案件督查督办。严查文化市场禁止内容,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净化文化市场环境,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3.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建设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法律法规支撑体系,形成责权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系,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进一步整合文化市场执法权,加快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制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标准,提高全国综合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区域交流协作,实施中西部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完善综合执法协作机制。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推动完善适应文化产业发展要求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重点加强网络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有效应对互联网等新技术发展的挑战。完善文化产权交易体系,引导文化产权交易场所规范发展。进一步推动对文化创意作品及形象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保护,加大对文化市场主体在知识产权确权登记环节的扶持力度。
专栏7 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
完善网络文化内容监管体系:加强网络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模式,构建全网筛查、全国协作、标准统一、步调一致的网络文化市场执法机制,严禁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传播,不断净化和规范网络文化环境,营造清朗网络文化空间。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日常巡查,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针对网络文化市场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强重大案件督查督办。 健全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完善文化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库,涵盖全国90%以上的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定期公布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主体和文化产品黑名单、警示名单,对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文化市场信用管理规章制度,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行业标准及规范建设。健全文化市场信用评价体系,与其他部门建立信用信息交互共享及联合惩戒机制,向管理部门和公众提供便捷及时的文化市场信用信息服务。 |
(九)坚持开放发展,深度融入国际分工合作
按照国家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深度参与国际文化产业分工协作,研究制定和落实对外文化贸易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我国优秀文化产品、服务和文化企业走出去步伐,提升我国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构建互利共赢的文化产业国际交流合作新格局。
1.培育文化企业国际合作竞争优势。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发挥自身优势,深度参与国际文化产业分工协作,全面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在优势领域加强国际标准制定和推广,抢占国际文化产业制高点。鼓励各类企业和资本通过新设、收购、合作等方式,在境外开展文化产业投资合作,建设国际营销网络,扩大境外优质文化资产规模。大力发展文化服务外包。提升民族文化品牌内涵,突出“中国创造”理念。配合商务部制定发布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名录,为入选企业和项目在市场开拓、技术创新、海关通关、金融服务等方面创造有利条件。
2.搭建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平台和渠道。深入发挥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作用,辐射和带动更多文化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走出去。鼓励文化企业参加国际重要文化展会,提升国内展会的国际化水平。鼓励文化企业借助电子商务等新模式新渠道拓展国际业务。借助“欢乐春节”活动等大型对外文化交流品牌,向世界展示推介我国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加强对外文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向文化企业发布海外文化市场信息。
3.拓展文化产业国际交流合作新空间。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吸引外商投资我国法律法规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推动文化产业领域有序开放,提升引进外资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双边、多边政府间文化贸易对话与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国际文化贸易规则制定,不断增加国际话语权。鼓励文化企业与国外有实力的文化机构进行合作,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升我国文化产业面向国际市场的综合能力。配合“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推动沿线城市积极开展对外文化贸易,扩大沿边地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文化贸易往来,发挥各地自贸区开展文化贸易的优势和潜力,引导中西部地区文化贸易发展,形成全方位对外文化贸易格局。
专栏8 国际文化产业分工合作 |
动漫游戏产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行动计划:发挥动漫游戏产业在文化产业国际合作中的先导作用,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聚焦重点,广泛开展。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开展交流推广活动,促进互联互通,构建产业生态体系。发挥中国动漫游戏产业比较优势,培育重点企业,实施重点项目,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实现中国动漫游戏产业与沿线国家合作规模显著扩展、水平显著提升,促进互利共赢,为青少年民心相通发挥独特作用。 |
三、坚持创新驱动,促进重点行业全面发展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演艺、娱乐、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文化旅游、艺术品、工艺美术、文化会展、文化装备制造等行业全面协调发展,以重点行业的跨越式发展助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一)演艺业
“十三五”期间,打造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久演不衰的精品剧目,支持建设10家左右全国性或跨区域的文艺演出院线,大幅提升城乡居民演艺消费规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原创剧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演艺企业创作生产,增强面向市场服务群众的能力。加强舞美设计、舞台布景创意和舞台技术装备创新,丰富舞台艺术表现形式。鼓励演艺企业创作开发体现中华优秀文化、展示当代中国形象、面向国际市场的演艺精品。探索科学的剧场建设和运营模式,加快推进以演出剧场为中心的演艺产业链建设,建立布局合理、场团合一、创作生产与市场销售为一体的演出产品经营机制。加快演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文艺演出院线建设。培育旅游演艺市场,丰富旅游演艺产品。鼓励建立规范透明票务系统,提供优质便民服务。
(二)娱乐业
“十三五”期间,推动娱乐业自主创新,显著提升娱乐场所品牌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娱乐场所标准化建设。鼓励娱乐场所跨区域连锁经营,鼓励连锁场所入驻城市文化娱乐综合体。引导和扶持各种竞技比赛与游戏游艺行业融合发展。推动娱乐场所品牌建设,打造具有较大产业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的娱乐业品牌。鼓励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娱乐设备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内容健康的娱乐产品。科学规划、适度发展科技含量高、富有中国文化特色的主题公园。支持高科技娱乐企业发展,积极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健康向上和技术先进的新型娱乐方式,创新娱乐业态。探索对娱乐场所开展环境服务分级评定。促进娱乐业与休闲产业结合。
(三)动漫业
到2020年,预计动漫产业产值达到2500亿元左右,动漫创意和产品质量大幅提升,培育一批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产动漫品牌和骨干动漫企业,打造3-5个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动漫展会。加强产业顶层设计,构建产业生态体系,推进动漫产业提质升级。提升动漫产品质量,扶持内容健康向上、富有创意的优秀原创动漫产品的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培育民族动漫创意和品牌,加大对优秀动漫创意人才的扶持力度。推广手机(移动终端)动漫行业标准,鼓励面向新媒体渠道的动漫创作。加强动漫关键技术研发和动漫公共素材库项目建设。探索建设培育动漫品牌授权市场,促进动漫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引导促进动漫会展发展,活跃动漫消费市场。
(四)游戏业
到2020年,预计游戏业市场规模达到3000亿元左右,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骨干游戏企业,创作生产一批内容健康向上、富有民族特色的游戏精品。推进游戏产业结构升级,推动网络游戏、电子游戏等游戏门类协调发展,促进移动游戏、电子竞技、游戏直播、虚拟现实游戏等新业态发展。制定游戏内容开发指引,鼓励游戏创意研发,建立有力的游戏评价奖惩体系。鼓励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游戏技术、电子游戏软硬件设备,鼓励游戏游艺设备生产企业积极引入体感、多维特效、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先进技术。鼓励游戏游艺场所积极应用新设备、改造服务环境、创新经营模式。推动游戏与教育、医疗、环保、科普等领域相结合,加快研发适应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用户群体,益智化、健身化、技能化的游戏产品,为不同用户人群提供多样化的游戏消费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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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办: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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