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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

来源:国务院 | 作者:dlasei | 发布时间:2017-06-14 | 906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主攻方向

统筹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整合集中资源力量,紧密结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国制造2025”,着力在引领创新驱动、促进均衡协调、支撑绿色低碳、深化开放合作、推动共建共享、主动防范风险等方面取得突破,为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数字动力引擎。

(一)引领创新驱动,培育发展新动能。

全面助力创新型国家建设。聚焦构筑国家先发优势,发挥信息化引领创新的先导作用,全面推进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业态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信息技术与制造、能源、材料、生物等技术融合渗透,催生新技术,打造新业态。构建跨行业、跨区域、跨部门的创新网络,建立线上线下结合的开放式创新服务载体,整合利用创新资源,增强创新要素集聚效应。

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建设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打通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大动脉”。解放和发展信息生产力,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激发创业就业,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持续增长。

创造激励创新的发展环境。加快构建适应信息时代跨界创新、融合创新和迭代创新的体制机制,打破部门和行业信息壁垒,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夯实企业创新主体、研发主体地位。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激发创新活力。

(二)促进均衡协调,优化发展新格局。

驱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以信息化改造提升传统动能,促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加快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建立公平、透明、开放、诚信、包容的数字市场体系,促进新兴业态和传统产业协调发展,推动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提升。

支撑区域协调发展。依托区域优势,强化区域间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促进要素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有序流动、资源优化配置和环境协同治理,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立足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和东部率先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区域信息化一体化发展行动,提高区域协同治理和服务水平。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城乡覆盖。发挥信息化辐射和带动作用,以远程化、网络化等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和均等化水平。重点围绕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构筑立体化、全方位、广覆盖的信息服务体系,扩大公共服务和产品供给,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

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建设军民一体、平战结合、攻防兼备的网络安全体系,夯实军地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共享、技术兼容、优势互补的信息化发展基础,以信息化促进经济领域和国防领域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交流,构建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三)支撑绿色低碳,构建发展新模式。

发展绿色生产模式。加快信息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产业链接循环化、生产过程清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能源消耗清洁化、废物回收网络化。推广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能源互联网、智慧物流等,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一二三产业朝高端、智能、绿色的方向发展。积极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在信息通信行业的应用,加快推进数据中心、基站等高耗能信息载体的绿色节能改造。

推广绿色生活方式。以信息化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加强信息化与绿色化在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居民生活等方面的融合应用,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发展分享经济,促进绿色消费。加快普及网络购物、在线教育、远程医疗、智慧交通、数字家庭、全民健身信息服务等,壮大信息消费,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化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中的应用,促进跨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控,实现智能监管、及时预警、快速响应,提升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支持建立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体系。

(四)深化开放合作,拓展发展新空间。

促进双向开放合作。发挥互联网在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中的作用,建立企业全球化发展信息服务体系,提供全球政策法规、财税、金融、投融资、风险评估等信息服务,支持企业全球化发展。有序扩大网信开放领域,有效引进境外资金和先进技术,强化互利共赢。

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坚持共商共建共享,促进网络互联、信息互通,推动共建网上丝绸之路,推进数字经济、信息技术等合作,促进沿线国家和地区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支持港澳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经济发展,发挥港澳地区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推动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坚持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积极参与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推动网络经济创新发展,保障网络安全,推动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主动提出中国方案,加快共同制定国际信息化标准和规则。

(五)推动共建共享,释放发展新红利。

增强特殊类型地区发展后劲。大力推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发挥互联网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以信息化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增强造血功能,促进人民生活明显改善。

构建面向特殊人群的信息服务体系。针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障人士、流动人口、受灾人员、失独家庭等特殊人群的实际需求,整合利用网络设施、移动终端、信息内容、系统平台、公共服务等,积极发展网络公益,统筹构建国家特殊人群信息服务体系,提供精准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提升边疆地区互联网服务能力。利用互联网充分宣传国家方针政策,丰富信息内容服务,确保及时传递到边疆、基层和每一个居民。普及农业科技、文化、商务、交通、医疗、教育等信息化应用,优化边疆地区生产力布局,打造一批有特色、可持续发展的“数字走廊”,促进边疆地区开发开放。

(六)防范安全风险,夯实发展新基石。

主动防范和化解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潜在风险。正确认识网络新技术、新应用、新产品可能带来的挑战,提前应对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等对传统工作岗位的冲击,加快提升国民信息技能,促进社会就业结构调整平滑过渡。提高网络风险防控能力,以可控方式和节奏主动释放互联网可能引发的经济社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促进政府职能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筑网络安全防线。加强国家网络安全顶层设计,深化整体、动态、开放、相对、共同的安全理念,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应对网络攻击。

构建网络空间良好氛围。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创新舆论引导新格局,完善网络生态综合治理机制,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增强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构建向上向善的网上舆论生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加强网络违法犯罪监控和查处能力建设,依法严格惩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建设健康、绿色、安全、文明的网络空间。

促进互联网企业健康发展。坚持鼓励支持和规范发展并重,引导互联网企业维护国家利益,坚守社会道德底线,加快自身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依法防范和治理互联网市场恶性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强化对互联网企业数据监管,确保数据安全,保障广大网民合法权益。

四、重大任务和重点工程

着力增强以信息基础设施体系为支撑、信息技术产业生态体系为牵引、数据资源体系为核心的国家信息化发展能力,着力提高信息化在驱动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信息惠民、促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的应用水平,着力优化支持网信企业全球化发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安全保障等的发展环境,加快推动我国信息化水平和安全支撑能力大幅提升。

(一)构建现代信息技术和产业生态体系。

打造自主先进的技术体系。制定网络强国战略工程实施纲要,以系统思维构建新一代网络技术体系、云计算体系、安全技术体系以及高端制造装备技术体系,协同攻关高端芯片、核心器件、光通信器件、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关键网络设备、高端服务器、安全防护产品等关键软硬件设备,建设战略清晰、技术先进、产业领先、安全可靠的网络强国。统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强化战略性前沿技术超前布局。立足国情,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和国民经济主要领域,坚持战略导向、前沿导向和安全导向,重点突破信息化领域基础技术、通用技术以及非对称技术,超前布局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加强量子通信、未来网络、类脑计算、人工智能、全息显示、虚拟现实、大数据认知分析、新型非易失性存储、无人驾驶交通工具、区块链、基因编辑等新技术基础研发和前沿布局,构筑新赛场先发主导优势。加快构建智能穿戴设备、高级机器人、智能汽车等新兴智能终端产业体系和政策环境。鼓励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

专栏1 核心技术超越工程

  制定网络强国工程实施纲要。列出核心技术发展的详细清单和规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形成梯次接续的系统布局。攻克高端通用芯片、集成电路装备、基础软件、宽带移动通信等方面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若干战略性先导技术和产品。

大力推进集成电路创新突破。加大面向新型计算、5G、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的芯片设计研发部署,推动32/28nm16/14nm工艺生产线建设,加快10/7nm工艺技术研发,大力发展芯片级封装、圆片级封装、硅通孔和三维封装等研发和产业化进程,突破电子设计自动化(EDA)软件。

提升云计算设备和网络设备的核心竞争力。重点突破高端处理器、存储芯片、I/O芯片等核心器件,以及计算资源虚拟化、软件定义网络、超高速远程智能光传输等关键技术。大力推进高端服务器、智能终端设备、存储设备、网络与通信设备、工控设备及安全防护设备等的开发与产业化。

提高基础软件和重点应用软件自主研发水平。推进云操作系统、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嵌入式操作系统及相关领域的应用软件研发。面向重点工业领域,研制工控操作系统以及涵盖全生命周期的行业应用软件。

推进智能硬件、新型传感器等创新发展。提升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车载等领域智能硬件技术水平。加快高精度、低功耗、高可靠性传感器的研发和应用。

建立国家信息领域重大项目及关键技术引进报告制度。统筹信息化领域重大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重大技术引进的管理。

  推动产业协同创新。统筹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市场应用、标准制定与网络安全各环节联动协调发展,强化创新链整合协同、产业链协调互动和价值链高效衔接,打通技术创新成果应用转化通道。引导和支持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推动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成立开源技术研发团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集群。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标准制定和专利布局。探索完善资本型协作机制,建立核心技术研发投资公司,发挥龙头企业优势,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增强上游技术研发与下游推广应用的协同互动效应。深化安全可靠应用部署,加快构建开放自主的产业生态,培育一大批龙头企业,夯实产业基础。

专栏2 信息产业体系创新工程

  构建先进、安全、可控的核心技术与产品体系。围绕云计算与大数据、新一代信息网络、智能终端及智能硬件三大领域,提升体系化创新能力。

完善开发核心技术的生态环境。增强底层芯片、核心器件与上层基础软件、应用软件的适配性,全面布局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发挥资本市场对技术产业的积极作用。

创新核心技术突破的激励机制。探索关键核心技术的市场化揭榜攻关机制。加强产学研用协调,统筹利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信息领域重大科学基础设施,按规定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重大技术试验验证,强化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供给。

支持开源社区创新发展。鼓励我国企业积极加入国际重大核心技术的开源组织,从参与者发展为重要贡献者,在优势技术领域争当发起者,积极维护我国相关标准专利在国际开源组织中的权益。

培育核心技术创新企业。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引领重要产业发展的创新型企业,力争一批企业进入全球500强。

   (二)建设泛在先进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

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加快光纤到户网络改造和骨干网优化升级,扩大4G网络覆盖,开展5G研发试验和商用,主导形成5G全球统一标准。推进下一代互联网演进升级,加快实施下一代互联网商用部署。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基本建成技术先进、高速畅通、安全可靠、覆盖城乡、服务便捷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体系,消除宽带网络接入“最后一公里”瓶颈,进一步推进网络提速降费。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和有线无线卫星融合一体化建设,推进广播电视融合媒体制播云、服务云建设,构建互联互通的广播电视融合媒体云。

建设陆海空天一体化信息基础设施。建立国家网络空间基础设施统筹协调机制,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和管理。加快空间互联网部署,整合基于卫星的天基网络、基于海底光缆的海洋网络和传统的陆地网络,实施天基组网、地网跨代,推动空间与地面设施互联互通,构建覆盖全球、无缝连接的天地空间信息系统和服务能力。持续推进北斗系统建设和应用,加快构建和完善北斗导航定位基准站网。积极布局浮空平台、低轨卫星通信、空间互联网等前沿网络技术。加快海上和水下通信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增强海洋信息通信能力、综合感知能力、信息分析处理能力、综合管控运维能力、智慧服务能力,推动智慧海洋工程建设。

专栏3 陆海空天一体化信息网络工程

  陆地网络设施建设。继续加快光纤到户网络改造,推进光网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光缆到行政村,加快4G网络的深度覆盖和延伸覆盖。探索推进互联网交换中心试点,进一步优化互联网骨干网络架构,推动网间带宽持续扩容。适度超前部署超大容量光传输系统、高性能路由设备和智能管控设备。推动广播电视宽带骨干网、接入网建设,采取有线、无线、卫星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广播电视宽带网向行政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延伸。

海基网络设施建设。统筹海底光缆网络与陆地网络协调发展,构建连接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城市的海底网络。加强大型海洋岛屿海底光电缆连接建设。积极研究推动海洋综合观测网络由近岸向近海和中远海拓展,由水面向水下和海底延伸。推进海上公用宽带无线网络部署,发展中远距水声通信装备。

空天网络设施建设。综合利用北斗导航、卫星、浮空平台和飞机遥感遥测系统,积极推进地面配套设施协调建设和军民融合发展,尽快形成全球服务能力。加快高轨和低轨宽带卫星研发和部署,积极开展卫星空间组网示范,构建覆盖全球的天基信息网络。

海外网络设施布局。畅通“一带一路”信息通道,连接经巴基斯坦、缅甸等国到印度洋、经中亚到西亚、经俄罗斯到中东欧国家的陆地信息通道。积极参与面向美洲、欧洲、东南亚和非洲方向海底光缆建设,完善海上信息通道布局,鼓励在“一带一路”沿线节点城市部署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和内容分发网络(CDN)平台等设施。

统筹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和频谱资源配置。适度超前布局、集约部署云计算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物联网设施,实现应用基础设施与宽带网络优化匹配、有效协同。支持采用可再生能源和节能减排技术建设绿色云计算数据中心。推进信息技术广泛运用,加快电网、铁路、公路、水利等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转型。建设完善国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加强无线电频谱管理,维护安全有序的电波秩序。合理规划利用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提高频率使用率,满足国家重大战略和相关行业用频需求。

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网络覆盖。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深入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引导企业承担市场主体责任,推进未通宽带行政村光纤建设,对已通宽带但接入能力低于12Mbps的行政村进行光纤升级改造。利用中央基建投资,实施宽带乡村和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加大对边远地区及贫困地区的网络覆盖与投资力度,通过移动蜂窝、光纤、低轨卫星等多种方式,完善边远地区及贫困地区的网络覆盖。

专栏4 乡村及偏远地区宽带提升工程

  推进宽带乡村建设。加快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实施宽带乡村工程。持续加强光纤到村建设,完善4G网络向行政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覆盖,到2020年,中西部农村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40%。推进农村基层政务信息化应用,发展满足农户农业、林业、畜牧技术需求的内容服务,推广农村电商、远程教育、远程医疗、金融网点进村等信息服务。

完善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加快推进县城仅有铜缆接入宽带小区的光纤到户改造,完善乡镇驻地家庭用户光纤接入覆盖,大力推进城域网优化扩容,实现中西部城镇家庭用户宽带接入能力达到50Mbps以上,有条件地区可提供100Mbps以上接入服务能力,大力发展面向中小城市的信息化应用普及服务。

(三)建立统一开放的大数据体系。

加强数据资源规划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社会数据资源、互联网数据资源建设。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大数据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安全利用,深化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关联分析、融合利用,提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精准性和有效性。建立国家关键数据资源目录体系,统筹布局区域、行业数据中心,建立国家互联网大数据平台,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国家数据资源体系。探索推进离岸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完善全球互联网信息资源库。完善电子文件管理服务设施。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图书文献、网络、数据库等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提升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在线共享和服务能力。

专栏5 国家大数据发展工程

  统筹国家基础数据资源建设。全面建成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法律法规、宏观经济、金融、信用、文化、统计、科技等基础信息数据库。整合各类政府信息平台、信息系统和数据中心资源,依托现有平台资源,集中构建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数据服务平台和信息惠民服务平台。

建立国家治理大数据中心。统筹利用政府和社会数据资源,推动宏观调控决策支持、市场监督管理、社会信用、风险预警大数据应用,建设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体系。

加强大数据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支持数据存储、分析处理、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领域技术产品研发,突破大数据关键技术瓶颈。加强大数据基础研究,探索建立数据科学的学科体系。

提升大数据产业支撑能力。加快培育大数据龙头骨干企业,建立政产学研用联动、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大数据产业体系。建立完善大数据产业公共服务支撑体系。

深化大数据应用。建设统一开放平台,逐步实现公共数据集开放,鼓励企业和公众挖掘利用。推动政府治理、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技术研发等领域大数据创新应用。推进贵州等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

推动数据资源应用。完善政务基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应用机制,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稳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主流媒体利用数据资源创新媒体制作方式,深化大数据在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各环节创新应用,支撑技术、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大数据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

强化数据资源管理。建立健全国家数据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建立数据开放、产权保护、隐私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制定政府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推动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建立数据采集、管理、交换、体系架构、评估认证等标准制度。加强数据资源目录管理、整合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提高数据准确性、可用性、可靠性。完善数据资产登记、定价、交易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探索培育数据交易市场。

专栏6 国家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建设工程

  建立互联网大数据的采集机制。制定互联网数据管理办法,促进政府企业良好合作,制定国家或行业大数据平台技术标准,形成统一的数据采集、分析处理、安全访问等机制。

建设覆盖全国、链接畅通的数据中心。合理规划布局国家互联网大数据平台,考虑现有数据中心布局情况,选择条件适宜的地方建设区域性数据中心,依托安全可靠的通信网络,汇聚政府部门、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各地区数据中心、大数据交易所、专业机构等渠道平台的数据,构建汇聚网民、企业和政府三类数据的大数据资源中心,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

互联网数据展示及应用。通过可视化和虚拟现实等技术,建立我国信息化、经济运行、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综合监管、公共卫生等实时状况和趋势的统一视图,推进互联网大数据在国家治理、社会转型、产业升级等方面的广泛应用,服务科学决策。

注重数据安全保护。实施大数据安全保障工程,加强数据资源在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和开放等环节的安全保护。推进数据加解密、脱密、备份与恢复、审计、销毁、完整性验证等数据安全技术研发及应用。切实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军工科研生产等信息的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泄露和非法买卖数据的行为。建立跨境数据流动安全监管制度,保障国家基础数据和敏感信息安全。出台党政机关和重点行业采购使用云计算服务、大数据相关规定。

(四)构筑融合创新的信息经济体系。

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在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025”过程中,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构建自动控制与感知技术、工业软硬件、工业云与智能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等制造业新基础,建立完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增强制造业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基础技术和产业支撑能力。组织实施“芯火”计划和传感器产业提升工程,加快传感器、过程控制芯片、可编程逻辑控制器等研发和产业化。加快计算机辅助设计仿真、制造执行系统、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工业软件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强软件定义和支撑制造业的基础性作用。支持开展关键技术、网络、平台、应用环境的兼容适配、互联互通和互操作测试验证,推动工业软硬件与工业大数据平台、工业网络、工业信息安全系统、智能装备的集成应用。积极推进制造企业“双创”以及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电子商务等服务平台建设和服务模式创新,全面提升行业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推动工业互联网研发应用,制定工业互联网总体体系架构方案,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关键资源管理平台和核心技术试验验证平台建设,加快形成工业互联网健康发展新生态。组织实施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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